close
各位,好久不見了。
不過大家都跑光了只剩我一個人在此自言自語的情況我早可以預料,
所以,即使是這樣,我也不會有所謂的,
畢竟這也是導因於我出沒不定的緣故。
最近突然有個想法,就是『不留下痕跡又如何?被遺忘了又如何?』
俗話說『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又例如大家努力在blog發表自己的心情,用心工作,
無非是想要跟大家分享,得到回應,留下曾經活著的證據,
但是還是有很多東西因為某些緣故無法留下任何曾經存在的證明,
就像無意間哼出的一段美妙旋律、靈光一閃的絕妙佳句,
可能都一時的紀錄用品短缺而無法被記錄、
想到這些的腦細胞也只是一閃而過,
那這些沒有留下出現證明的東西就沒有意義了嗎?
我想是有的,至少在我想到這些旋律、佳句的時候,心情是歡愉的,
也許幾秒後我再也想不起那些音符、那些文字,
但是我永遠會記得我曾發現它們時的那份心情,
留下的雖然不是直接的證明,但卻是間接的存在,
那樣,不也就很足夠了嗎?
以此類推,曾經交會一瞬間的我們,
也許你以後再也想不起我的長相、聲音、甚至內心的點點滴滴,
但只要你會想到曾有一個人有帶給你相遇的感動,
那樣,不也就很足夠了嗎?
因此,忘了我吧!
縱使或許連那份感動都沒有也沒關係,
因為,我有。
那樣,不也就很足夠了嗎?
所以,就忘了我吧!如果我們不會再相遇的話.......
我很樂意讓出在你腦海中的記憶空間,讓你去記住更多更美好的事物。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